企业风险自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风险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风险自查报告1麦盖提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你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麦地税通【20xx】 号)的有关要求,对我公司自成立至20xx年2月29日税款缴纳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成立的背景和当前的市场形势
公司是为适应“和谐刀郎花园小区”的需要而成立的。公司成立以后,遇到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对房地产业由扶持转为严格控制,相继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取消房地产企业享受新办企业的免税待遇、提高购房户按揭购买住宅首付款的比例等,从而使企业受到的政策压力越来越大,土地购置成本高,从市场方面看,住宅产品的大中小户型、高中低价位的结构不合理,面向普通消费者的经济适用型住房比重偏小,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无效供给。
二、公司面临的困境
公司成立时的900万元注册资本金,扣除用于“和谐刀郎花园小区”项目的土地购置成本后,后续开发资金没有到位。同时公司还面临着经验不足和人才不足的问题,特别是缺乏市场定位方面的人才,因而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往往只能优先进行成本效益测算,无法在项目功能定位、确定潜在客户群等方面进行更多的分析,在进行项目调研时考虑更多的是短期效益,很少关注长效项目。
面对困境,公司一般人从领导到员工没有退缩,而是不断的探索市场、积累经验。公司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考察、测算、调研,公司掌握了大量的市场信息。
三、现有项目的发展前景
公司成立以来“和谐刀郎花园小区”规划建设面积186000㎡,第一期规划建设面积46900㎡、2#楼20xx2㎡、3#楼6693㎡(宾馆)、4#楼20xx6㎡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多万元,其 -2-
中门面房3650㎡以上,住宅36557㎡,共计:320套住宅。
三、自查结果
我公司土地购置后,后续开发资金不到位,影响按计划开发建设,我们只能开发3#楼、4#楼建设。
分年度对涉及的营业税及其附加、车船税和印花税及契税等各税种的应计提数、已计提数、少计提数、应缴数、已缴数和少缴数逐个进行说明。
四、对自查查处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建筑工程税等有关税从下个月起分阶段交,我们至今未销售任何商铺住宅,除此之外我们还没有牵扯营业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公司目前开发的这块地,为城市郊区,比较偏僻,我们无法吸引客户前来购房。
2、我们的经营情况一旦好转或一些资金到位,应交纳的相应税务,我公司绝不拖欠。
六、声明:
我公司上述自查结果真实、合法、完整,附表内的数据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风险自查报告2按照省保监局《陕西保险业风险排查制度》和省公司《关于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陕人保财险监电函文件的工作要求,充分树立业务流程中的各项风险管控意识,结合“两加强、两遏制”专项检查的自查情况,对20xx年分公司营业部的业务承保方面、实收保费情况、理赔方面、财务方面以及中介代理、内部管控方面进行了认真的风险排查及整改,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营业部实现业务收入 万元,实收保费万元,应收保费 万元,应收率 ;全年直接赔款 万元,简单赔付率 ,综合成本率 ,本年实现利润 万元。
二、 风险排查各方面情况
1、承保方面
(一)公司不存在虚假承保问题。(1)公司不存在通过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编制虚假保险合同进行承保的情况;(2)不存在系统外出单,承保信息未录入系统的情况;(3)不存在套打保单,出具阴阳保单(鸳鸯单),核心业务系统所记载的保费金额等承保信息与保险标的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4)不存在对保单进行跨年度拆分承保,以调增下年度保费收入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虚挂保费。(1)不存在在投保人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出具保单,以变相降费承保的情况。(2)不存在在投保人已全额支付
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将已收到的保费资金未入账或未全额入账,以截留、挪用保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虚假退保问题。不存在以未收到保费或编造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等为由,对已生效保单进行虚假批改、退保或注销,以冲减保费收入或应收保费的情况:(1)不存在冲销已做实收确认的保费收入,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如,给予被保险人保费回扣、变相降费承保,或者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不当利益等。(2)不存在冲销虚挂的应收保费。(3)不存在违规冲销真实的应收保费,用以清理应收保费。
(四)公司不存在虚假中介业务。不存在虚挂个人营销员、专业或兼业中介机构的方式套取手续费和佣金的情况。
(五)公司严格执行条款费率。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条款费率的情况:(1)不存在不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费率,擅自降费承保。(2)不存在不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条款,擅自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范围。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防预费使用规定行为。
但在自查中发现个别保单缺少投保资料、投保单填写要素不齐,有些单位车辆投保单未加盖客户签章,特别约定存在不确定的矛盾用语等等。
2、实收保费方面
自查中没有发现有在投保人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保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出具保单,以变相降费承保的现象;没有在投保人已全额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通过虚挂应收保费的方式,将已收到的保险资金未入账或未全额入账以截留、
挪用保险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发生。
3、退保方面
通过自查所有退保业务均符合退保业务操作流程的要求,按照程序严格批退,没有发现虚假批退、退保或注销已生效保单的情况。
理赔方面
4、财务方面
检查中未发现有费用列支科目不正确。
5、兼业代理和中介业务方面
东大业务
6、执行条款费率方面
自查中没有存在不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条款、费率的情况,无擅自降费承保业务或擅自扩大保险责任范围的行为。
7、内部管控方面
通过自查完善内控制度,无违规用工,私刻印章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无私自担保和资金借贷等情况,无私刻其他单位印章用以违规经营等情况发生。
8、资金使用方面
经自查资金管理符合上级公司财务制度,未发现存 ……此处隐藏11508个字……校舍已投入使用,拖欠工程款上千万元。由于建设方拖欠设计院、勘探等部门费用,这些部门拒绝向建筑企业提供有关资料,致使无法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以建筑企业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由,拖延对工程的验收和决算。工程没有决算,就无法确定建设方欠款确切的数额,作为施工方的建筑企业就无法主张权利。经过多次谈判,最终不得不以延长付款期限为代价,换取对方对工程款的决算。
六、对应收帐款催讨不力,导致风险或者损失
一是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如一企业与邢某做水泥生意,20xx年8月17日邢某出具了16万元的欠条。20xx年该企业向法院起诉,称多次催要过货款,20xx年邢某曾经给付了1万货款。但由于当时没有对货款重新签认,事后对方又不承认,无证据证实诉讼时效已中断。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至提起诉讼,已超过2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企业丧失了胜诉权。二是由于货款拖欠时间过长,欠款企业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或者经营状况恶化,甚至破产,丧失偿还能力。
七、诉讼措施不当,导致案件败诉或者无法执行
一是选择起诉对象不当,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如某水泥厂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水泥的买受方是某装饰建材市场,由于该市场不具备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张某仅是买卖水泥合同经办人,起诉张某显然是选择诉讼主体错误。按照法律规定,某建材市场的债务应由其开办人负责。
二是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被告人的财产被其转移、处分或者被其它法院查封、冻结,失去了偿还债务的机会。
三是有关事项没有保留书面材料或者材料丢失,导致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举证不全面或者不及时,导致超过举证期限而失权。
四是经过诉讼程序胜诉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使生效的判决、调解丧失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了提高企业对经营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建立兼职或者专职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设立专职或者兼职法律顾问,具体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和诉讼代理工作。未经法律顾问审查同意,不得签订和变更合同。
第三,认真审查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谨防上当受骗。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的工商登记、资产、信誉及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于公民个人开办或控制、无资产、操作不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要尽量规避。对于资信情况不明朗,但确有合作必要的,要通过严格财物控制、同时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履行善始善终。生意的运作过程实质上是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慎重开展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业务,预防联营风险。在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中,有的是联营各方组成新的法人企业,有的是以一方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对紧密型、法人型联营项目要慎重。对于有些项目确实需要联营的,尽量采取协作型联营即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自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加强应收帐款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应收帐款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财务部门日常对应收帐款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报告应收帐款情况,控制应收帐款规模;二是定期召开有主管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参加的企业经营活动及应收帐款情况分析会,对合同的履行、资金回收、存在的风险等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对于没有还款诚意,有较大风险的应收帐款,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三是制定应收帐款的催收、签认、资料保管等具体操作规范,保全证据,完善法律手续;四是把应收帐款作为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主要内容,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建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追究制度,对于不尽职责、滥用权利、贪图私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应收帐款管理、回收的长效机制,有利有节的开展工作。
第七,视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对债务的态度,确定清欠方案
当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解决,实行各方利益的双赢,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必须有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心理和技术准备,一旦出现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落实,或避而不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停产停业可能;债务人欠债较多,有可能被起诉;或已经涉及重大诉讼,且诉讼进程表明其将败诉等情况,应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向法院起诉清理外欠款,要做好以下事项:
一是要选择好诉讼主体。
1、债务人已经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力偿还债务,这就要调查债务人在工商登记时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虚假出资,验资机构虚假验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验资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把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者股东、验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一并起诉。
2、法人资格滥用,如人格混同、公司财产不分、虚假股东等,就要揭开公司的面纱,请求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3、有的负债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机会逃废债务,这就需要针对其改制的具体情况,选择起诉对象,诉请改制后的新企业、负债企业的投资人承担责任。
4、行使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是弄清纠纷性质,确定诉讼请求。决定起诉时,要研究合同纠纷的性质,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合作合同纠纷;是借款合同,还是联营合同纠纷。然后再确定诉讼主张和请求,是主张合同有效,还是主张合同无效;是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终止合同;是主张赔偿损失,还是主张支付违约金,以及请求的金额等。
三是注意收集、提供有关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要保留好合同书、运单、结算凭证等文书原件,及时向法院提供。
四是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受诉法院一旦对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其他法院也不得重复保全。可见,申请财产保全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债权。
五是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对方为公民的为一年,对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当然,还要有诉讼风险意识。诉讼不是万能的,诉讼与经营一样也有风险,当出现签订的合同有瑕疵、有关证据灭失、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时,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债务人确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其进入破产程序时,胜诉的判决也无法得到执行。